您现在的位置: 新起点 >> 司考心得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司法考试经验谈          【字体:
司法考试经验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帖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30
千万注意要求、如题目要求是选择正确答案还是错误答案;单项选择不要钻牛角,一定要选择(抓住)最明显的错误;选择题一定要用排除法来作多项选择与一般时候的逻辑不同:"ABC对"选项与"AB对"选项竟然是相互排斥的,不能因为前者含盖后者而同时选后者,要从出题者的本意去分析.。
  在一个案例中可能有"某公司某商店某企业"多个,注意提问时针对的对象切毋在思路不清的时候作答案,必须清楚法条依据,只有在万不得以的时候才用常识(因为律考在某种程度上,是考例外情况)在考试中特别是民法原理中,会有四个选项是"答案+理由"的结构,要分析意思与援用法律都最为确切的一个在第三卷中,特别注意首先要考虑所适用的法律,然后再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思考,这个问题在企业法律制度中一定注意,特别是不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存在不同之处,不要浑淆法律部门公司法的题目四个选项可能互相为条件、要联系起来判断,特别是多选题目。问"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必须注意潜台词"对谁赔偿?",这一前提因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不同案例分析:注意审题:切毋匆匆作答,务必将案例看完,并在整体上把握案例,对于题目分数需要作一个合理的估计,容易找到采分点。

  案例要注意前面案情的介绍,一般的案例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背景介绍与转承问题,如"××为××而要购买××现××与××引起争议,找到律师××,现如果你是××"还有是重要的情节介绍,每一句话都有法条背景,一般只要一层推理就可,做题时要注意:案例分析不象选择,很少有迷惑性的内容,但是要去除无谓的情节交代。案例分析题一般有多个问题、根据问题的思路、顺序推测答案、整理思路、即使做不出、也要将局部有把握的问题回答圆满、不要惊慌、一共160可以扣,拿到一分算一分问什么答什么,注意采分点的形式,言语简练、言之有据、击中要害分清法律关系是首要前提案例分析一定要因题目作回答,不要擅自引入不相干的概念问"当事人"之间何种法律关系,不但要分析法律关系,而且要提出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如债权人、债务人等等。问"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构成这种犯罪否,为什么"必须结合事实与法定的要件详细作答,因为涉及到一个行为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可能无谓连续丢分在刑法分析有关财产所有的案例中,不要用过多的精力分析物的归属问题,而应该从犯罪人或者要判断的人出发,依据他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或者构成何种犯罪刑法分析案例问构成何种行为,需要将行为的概念重述。刑法案例中要求分析客观方面,注意行为、危害结果与因果关系,分析主观方面,注意故意过失与各自的种类。
  刑法案例中一般要求判断行为,给出的行为都与犯罪有关,一旦分析犯罪思路不清,可以数着行为找犯罪。刑法案例中需要判断出题的目的,尽量将所有的涉及内容都用法言法语说清楚,以免失分。一般有如下方面:刑事主体资格,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共同故意的内容、性质范围,特别是共同故意是重点。共同故意要求故意内容完全一致,一定要反映在答案上。
  刑法案例的财产犯罪主要有两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一、注意犯罪的目的要件是否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二、注意财产性质不影响犯罪人的行为性质,哪怕犯罪人是偷赃物。此类题目中要注意结合民法的知识分析,这是采分点。案例分析中,特别是经济案例中,一旦找不到法律依据,不妨将和本题相关的条件和答案再连起来写一遍,再在前面加上"按照××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例中,一般侧重于各个问题之间的连续性,结合多个设问理解出一个前后一致的总括的思路案例分析中在分析原因时需要严格套用法条,而不是就事实结合法条展开论述。如刑法判断"抢劫罪",就要将抢劫的要件一一列举,而行政法判断要"撤销"原判,则要在法定撤销的原因中找出原因,平时考试要求结合实例分析是因为分数多,采分点多,而律考每点一分的设计决定采分点都在法理上。仲裁只有裁决,没有判决,不要笔误律师资格考试中,很少有分别有独三与无独三的区别,特别不能滥用有独三的概念涉及继承的律考题目,多人被继承的要一个一个分析,从转继承的顶端开始、问遗产处理一定要回答完整(1)从共同财产中划分个人财产(2)分割比例(3)注意年老无劳动力等优先诉讼文书的书写,诉讼请求不要漏了"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要求列明上诉人的地位的,如果原审当事人并不在二审争议范围内,且不支持任何一方,按照原审的地位列明"原审原告被告"用词要规范"按份共有"而不是"一般共有","普通诉讼时效"而不是"一般诉讼时效"案例分析:1、 找到当事人。2、 确定其属于哪一种法律关系3、 争执的焦点4、 有关的法律法规5、 双方的责任(有无、比例)6、 处理的意见(1) 涉及的每一个焦点(2) 根据法律, 确定法律后果(4) 责任
文章录入:webmaster3    责任编辑:webmaster3 
  • 上一篇文章: 司法考试行政法学习方法

  • 下一篇文章: 司法考试中的冲天九式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新起点预祝广大学员顺利过关

  • 新起点提醒考生做好考前准备…

  •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

  • 考场小帖士—祝您成功

  • 司法考试各地网上准考证副证…

  •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 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在京召…

  • 2008司法考试考前信息大比拼

  • 司法部2008年最新公告

  • 新起点关于2008年司法考试相…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