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您现在的位置: 新起点 >> 学校动态 >> 正文 |
|
|||||
| 北京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中心学员须知 | |||||
| 作者:新起点司考 文章来源:新起点司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5 | |||||
| 北京新起点司法考试培训中心学员须知 为保证您的权益,请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您交款领取听课证后,该规定将视作您和新起点所达成的一致协议。 一、报名程序 1. 仔细阅读《招生简章》 2. 咨询、选班 3. 填写报名登记表 4. 交付报名费 5. 领取收据和听课证 6. 确定上课时间和地点 二、优惠办法 按本校招生简章 三、教学管理 1.学员凭听课证听课,每次进入教室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听课证,并进行签到。 2.学员应自觉遵守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如有疑问和困难,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或拔打电话(010)58876330 58876331 81970342。 3.进入教室后,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扔瓜皮纸屑,爱护公物,不得在课桌椅上图画刻写,违者罚款。 4.学员在上课时,不准录音,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录音设备。上课时请将您的手机、呼机调制振动或呼叫转移状态,不要随便讲话,不准在教室内随便走动。 5.上课期间学员因本人原因造成误课、缺课,本校不承担责任,均由学员自负。 6. 在线课堂补课要根据签到表,向班主任登记。 四、听课证的管理 1.听课证是进入教室听课的唯一凭证,如有遗失,请及时到报名处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听课证明。 2.学员应妥善保管听课证,如严重污损,无法辨认,该证即告失效。 3.听课证不得私自转让,不得一证供两人使用,如有发现,将追究责任。 4.听课证只在本期班内有效,过期失效。 五、退班、转班规定 1、退班学员须在试听本校一天课程后两天内提出并持收款凭证,听课证及本人身份证明到“北大资源大厦512室”办理手续,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2、远程教育班学员一律不退班,在报班中予以优惠的学员一律不退班。 3、退班时,须交回已领取的资料,方可退回全部学费,并已领资料费。 4、换班时,须持听课证,收费凭证和本人有效证件,提前到报名点,经核实后换发新证。 5、退班、转班手续统一在“新起点办公室”办理,课堂及其它地方,一律不办理。 六、设备使用 学员不得随便动用教室内各种设备。 七、其它规定 上课时间、地点如有调整,我校将根据学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地址、电话通知学员,请学员在开课前三天内来电确定,以最后通知为准。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如有搅乱学校正常工作及教学秩序者,校方有权将其开除,并不予退费。 |
|||||
| 文章录入:沅芷巫荠 责任编辑:沅芷巫荠 | |||||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ght © 2003 北京新起点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汇款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25室北京新起点学校 韦玮收 或者:北京银行惠新支行(0376 0001 2010 8079 591) 户名: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 电话:010-62756808,62757988 传真:010-2756808 校长信箱: xqd9027@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