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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试揭国家公务员局"面纱"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1 | |||||
| “大部制”改革仍然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新设立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的国家公务员局的情况在有关部门三缄其口的回应下愈发显得神秘。 记者今天再次咨询相关部门时,得到的答复是,除了已任命的主要领导外,其他人员及机构的设置情况尚不清楚。公务员局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在未来又将起着什么样的作用?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公务员局为何要单独设立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单独设立一个直属的国家公务员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配套措施。这个机构将集中考虑国家公务员管理的问题,因为它的职能单一,将会便于对公务员的管理。”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解释,公务员根据专门的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而且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机构有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因此它的政策需要统筹管理。 公务员局将不会等同于公务员司 “公务员局的主要管理职能应当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聘任管理等。公务员局的主要构成也应当是根据以上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成立相应的司局部门。”刘俊生介绍说。 国外公务员局性质的机构是执行机构 “国外也有与公务员局类似的机构,如美国联邦政府设有公务员管理局,由总统直接领导,但与公务员管理事务相关的还有独立机构,如功绩制保护委员会、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联邦劳动关系局等。这些单位与公务员管理局是相互制约关系。”刘俊生介绍说。 公务员局应负起多重协调职责 3月19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领导干部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被宣布兼任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副部长杨士秋兼任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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