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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诀记忆窍门 | |||||
| 作者:新起点司法考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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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条文】《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记忆窍门】两举六自由,公仆国有头。
【窍门解读】两举(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公仆(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有头(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记忆窍门】擅自发行盗版书,盗版音像假美术。
【窍门解读】擅自发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盗版书(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盗版音像(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假美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3、【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记忆窍门】公交入户抢银行,冒充军警持真枪,多次巨额重伤亡,二救(舅)抢险穿军装。
【窍门解读】公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入户(入户抢劫的)抢银行(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冒充军警(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真枪(持枪抢劫的),多次巨额(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重伤亡(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二救(舅)(救灾、救济物资)抢险(抢险物资的)穿军装(军用物资)。
4、【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记忆窍门】公仆代表十字会儿,阻碍国安没费劲儿。
【窍门解读】公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代表(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十字会儿(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阻碍国安没费劲儿(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5、【法律条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记忆窍门】十有四、六,八初犯,怀孕哺乳满七旬。
【窍门解读】十有四、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八初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怀孕哺乳(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满七旬(七十周岁以上的)。
6、【法律条文】《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记忆窍门】损国损人损公益,违禁合法掩目的。
【窍门解读】损国(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损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公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掩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7、【法律条文】《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记忆窍门】重婚有偶又同居,暴力虐待还遗弃。
【窍门解读】重婚(重婚的)有偶又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暴力(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还遗弃(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法律条文】《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记忆窍门】三费一金医疗费,报酬紧急必须给。
【窍门解读】三费一金医疗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报酬(追索劳动报酬的)紧急必须给(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9、【法律条文】《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记忆窍门】无议无权无程序,伪造隐瞒还受贿。
【窍门解读】无议(没有仲裁协议的)无权(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无程序(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伪造(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隐瞒(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还受贿(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0、【法律条文】《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记忆窍门】白给自损行交易,后保提前弃债权。
【窍门解读】白给(无偿转让财产的)自损行交易(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后保(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提前(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弃债权(放弃债权的)。
注:
1、以上【记忆窍门】选自指南针《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教学版),这些【记忆窍门】是从指南针“封闭保过班”法条案例教学阶段使用的《记忆窍门——400条》中节选的。
2、这里节选记忆窍门的目的是抛砖引玉。世界上不存在适合一切人的方法,因人而异量体裁衣,希望广大考生从本人实际出发,寻找最适合自己的记忆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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