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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历年录取分数线          【字体: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录取分数线
作者:新起点司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

 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的数额及合格分数线,需要根据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队伍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每年度的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将由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确定,司法部公布。达到合格分数的应考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获得司法部统一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担任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执业律师需从获得此证书者中择优录用。

国家司法考试历年录取分数线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试卷总分

400分

400分

600分

600分

录取分数线

240分

240分

360分

360分

放宽地区录取分数线

235分

225分

335分

330分

文章录入:沅芷巫荠    责任编辑:沅芷巫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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