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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与去年的考试相比较,有哪些主要的特点和变化?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31 | |||||
| 答:相对于去年的首次考试,今年除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有所变化外,在其他一些方面也做了相应的调整,主要是: 在报名的条件上,依据法律规定,进一步严格和明确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条件。即除法律许可的放宽地区人员,其他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外,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包括法律专业本科和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在报名方式上,除继续实行传统的现场报名方式外,还规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为提高报名效率,还增加了网上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的辅助报名方式。 在考试的内容和科目上,为了全面检测应试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试人员的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对试卷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即在保持试卷基本结构基本不变(三张客观选择题试卷和一张主观案例分析题试卷)的前提下,加大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应试人员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同时,将对主观卷(试卷四)的试题形式和试题内容进行改造,突出对应试人员法律实务、法律思维、逻辑和文字能力的考查,适当增加无标准答案型的试题。在考试科目方面,为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合理衔接,今年将法制史增列为考试科目,从而保持了国家司法考试科目与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十四门核心课程的基本一致。 在评卷方式上,为适应今年考试试题类型的变化,保证评卷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司法部将适当调整主观试题的评卷方式。即在对案例分析试题的评判过程中,通过建立各专业专家组,监督、抽查评卷标准执行、运用情况的做法,加大对评卷质量的控制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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