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您现在的位置: 新起点 >> 司考法规 >> 职业道德 >> 正文 |
|
|||||
|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3 | |||||
| 忠 诚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 公 正 崇尚法治,客观求实,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清 廉 模范遵守法纪,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监督。 严 明 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刚正不阿,敢于监督,勇于纠错,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 |
|||||
| 文章录入:liwei 责任编辑:liwei | |||||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ght © 2003 北京新起点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汇款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25室北京新起点学校 韦玮收 或者:北京银行惠新支行(0376 0001 2010 8079 591) 户名: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 电话:010-62756808,62757988 传真:010-2756808 校长信箱: xqd9027@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