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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地区国家司法考试情况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6 | |||||
| 2004年,司法部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会议纪要,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这项政策得到了港澳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港澳居民的积极响应,2004年,香港、澳门居民共有522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其中香港居民460人,澳门居民62人。 为方便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司法部自2005年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考场,举行国家司法考试。那年,香港设立了三个考场,符合报考条件的有272人,澳门设立了两个考场,符合报考条件的有36人,他们均参加了第一天的考试。2006年是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设立考场的第二年,司法考试那天,共有181名香港居民、30名澳门居民分别走进香港和澳门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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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liwei 责任编辑:liwe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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