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您现在的位置: 新起点 >> 法治新闻 >> 正文 |
|
|||||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不断拓展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制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7 | |||||
| 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02年至2006年的五年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4321件和52437件,同比1997年至2001年的前五年增长了145.92%和141.99%,年均增长17.06%和19.29%。 我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明显拓宽,不仅涉及诉前临时措施、网络著作权和网络域名、驰名商标认定、植物新品种等案件,而且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确认不侵权、特许经营合同、反垄断等纠纷。知识产权案件的持续大幅增长和审判领域的不断拓展,不仅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反映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强烈需求和充分信赖。 根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的要求,各级法院适时扩大管辖法院范围,改进审判工作机制。截至2007年7月,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为67个、38个和43个,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批准了26个基层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布局比较合理,审判力量明显壮大。 各级法院依法积极慎重采取临时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从2002年至2006年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案件430件,审结425件,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83.17%;受理诉前证据保全申请案件642件,审结607件,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92.67%;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案件218件,审结208件,实际裁定支持率达到96.07%。多数诉前临时措施申请案件能够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保证了采取措施的时效性。 各地贯彻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加大判赔力度,裁判确定的赔偿数额不断提高,并在一些案件中依法适用了最高法定赔偿额。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依法给予民事制裁。通过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和对知名商品的保护,推动名牌推进战略的实施。从2002年至2006年10月,全国地方法院累计认定驰名商标187件。 人民法院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专业审判组织不断健全,审判力量得到充实。据2006年年初的初步统计,全国法院单设知识产权庭172个,专设知识产权合议庭140个,共有知识产权法官1667人。 |
|||||
| 文章录入:liwei 责任编辑:liwei | |||||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
Copyright © 2003 北京新起点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汇款地址:北京市北京大学资源东楼1225室北京新起点学校 韦玮收 或者:北京银行惠新支行(0376 0001 2010 8079 591) 户名: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 电话:010-62756808,62757988 传真:010-2756808 校长信箱: xqd9027@yaho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