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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用人真名 被判构成名誉侵权

  作者:webmaste…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17 8:38:03 收藏本页
 

文学作品用人真名 被判构成名誉侵权

  北京某知名大学学生刘某在其撰写的校园文学作品中使用了与其中学同学马某相同的姓名,马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刘某诉上法庭。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刘某修

改其作品,删除所有使用马某姓名及与马某经历、爱好相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马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马某人民币148.8元。
  原告马某和被告刘某系高中同班同学,并共同考入北京某知名大学。2004年12月,马某起诉至法院,称其在《萌芽》杂志上发现刊登了署名刘某、标题为《内心世界》的校园随笔,文章中的一个人物名叫马某,和自己的名字完全相同,刘某在该篇文章中用第一人称介绍“马某”为“我这个同学叫马某,高中时是同班同学”,之后将马某描述成一个同时有多个女朋友、生活作风随便的大学生。马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侵犯其名誉权,遂将刘某诉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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