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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瑜委员建议:修改刑法增加“袭警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8 9:22:14 收藏本页
 

丁瑜委员建议:修改刑法增加“袭警罪”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瑜委员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设“袭警罪”,以遏制暴力袭警行为,减少民警伤亡,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据统计,19

81年至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有七千余名民警为国捐躯,近十三万名民警负伤。
  丁瑜委员在列举这些数据后向记者表示,公安队伍“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的严峻事实必须引起重视。我国刑法中有妨碍公务罪的规定,但这项罪名除了有暴力、威胁行为外,还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成立。犯罪嫌疑人暴力抗法未造成民警重伤或死亡的,一般不对其抗法行为进行单独的定罪处罚,仅作为前罪处罚的一个从重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暴力抗法造成民警严重伤亡的,才以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丁瑜委员认为,警察执法有着不同于一般公务人员的特殊性。抗拒警察执法,拒绝、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公然蔑视和挑战。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不仅会挫伤民警执法士气和工作积极性,而且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能力产生怀疑。因此,应该单独设立袭警罪,以加大打击袭击警务人员、暴力抗拒执法活动的力度。
  此外,丁瑜委员还建议在刑法中增加报复性袭击非执行职务警察及警察家属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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