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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向社会公布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 |||||
| 作者:webmaster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22 | |||||
| 吉林省通过新闻发布会把对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五不准”的要求公之于众。
吉林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刘永新说,为了加强机关作风的建设,1月31日,吉林省向省直机关各单位发布了《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的通知。这“五不准”是: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接受色情服务;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贻误工作;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 刘永新说:“这五条要求是对省直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是对省直机关干部的起码要求和纪律约束。我们公布于众就是想让省直机关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牢牢记住,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他表示,为了更好贯彻和坚持“五不准”的基本要求,吉林省将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讨论,认真查找在“五不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使每个机关干部都牢记“五条禁令”并自觉遵守。二是利用多种渠道,对“五条禁令”进行广泛宣传。为了把“五条禁令”变成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将制作“五条禁令”卡发放给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随身携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按照“五条禁令”,各单位要通过制定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创新性的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机关行为。四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对象、重点工作的监督,建立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启动投诉电话,接受来访,受理来信,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五是加大对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五不准”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告诫、扣发奖金、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或纪律处分。对影响恶劣的典型,要公开曝光,通过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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